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和认知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试鸣防空警报暨组织部分人员疏散隐蔽演练。预先警报:鸣响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响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防空警报试鸣期间,除部分参加相关防空疏散隐蔽演练的人员外,其他市民和过往人员在听到警报后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答:人民防空是政府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防备敌人空中袭击、消除后患采取的措施和行动。它同要地防空、野战防空共同组成国土防空体系,是现代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29日颁布,共九章五十三条,包括总则、防护重点、人民防空工程、通信和警报、疏散、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教育、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答:人防建设是系统工程,百年大计,必须随城市发展而加强建设,做到未雨绸缪,居安思危。如果战争来临才准备,就什么都晚了。
答:国家要求个人履行的人民防空义务是:参加人民防空建设,负担人民防空费用,保护人民防空设施,参加群众防空组织,接受人民防空教育,开展相互救助等。要学会在防空、防灾中相互帮助、照顾病弱伤残的一般技能;学会消除空袭后的早期灾祸、堵漏等一般方法;正确传递人民防空信息;服从和支持人民防空组织、机构的领导;遵守执行人民防空通告规定的注意事项。
答:重要经济目标一般指重要工矿企业、科研基地、桥梁、铁道、交通枢纽、通信枢纽、战备物资仓库、储罐、发电厂、配电厂、水库和供水、供热、供气设施等等。
答:城市防空袭作战的基本原则是军民一体、打防结合、整体防护、快速反应、多法并举、确保重点。
答:人防警报信号是指报知敌人空袭的警报信号,防空警报分为三种,即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
答: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放一长声,时间3分钟。
答:预先警报鸣响时,准备个人防护器材,配齐个人防空应急包内的一切急需物品,明确人防工程位置及疏散转移路线。居室人员要关闭门窗,切断电源,熄灭炉火,关闭煤气、液化气等。空袭警报鸣响时,携带好个人防护器材和应急包,迅速进入人防工程内或按事先选定的地方疏散或隐蔽。解除警报鸣响后,有秩序地离开人防工程,清扫卫生、检查设施、关好门。
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答:必须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的,规划部门不得发给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
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等原因不能同步建设的,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建设单位(个人)缴交应修建防空地下室所需费用,再由人防部门集中资金统一安排建设地下人防工程。单位或个人所缴交的这些费用简称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答:不能。只有修建了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防空地下室且面积达到规定标准的新建民用建筑,才能免缴易地建设费。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修建,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